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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物流(股)公司112年度獎學金

新竹物流(股)公司112年度獎學金

一、對象:本校運輸系大四、碩二學生(限本國籍)。

二、申請文件:請參閱以下申請辦法。(申請表請點此下載)

三、申請期限: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2年9月29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文件送至運輸系辦辦理初審,逾時不予受理。

獎學金

 

辦法                                

  • 新竹物流獎學金辦法
  • 壹、目的: 本公司在追求企業永續經營的同時,亦不忘善盡社會責任,獎勵青年學子敦品勵學,深 耕重點學校並協助培管理及運輸專業人才,特設立此獎學金。
  • 貳、獎助對象及名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運輸科學系),研究所二年級及大學部四年級在校優秀學生, 各 2 位名額。
  • 參、獎助金額: 本獎學金係採每年度申請制,經審查合格者,整學年獎助乙次。 研究所每名新台幣参萬元整,大學部每名新台幣貮萬元整。
  • 肆、申請資格:
  • 一、以其在校期間成績為審查標準
  • 二、研究所(碩二生)依碩一學業成績平均達 85 分(含)以上;大學部(大四生)依大學三 年成績平均達 80 分(含)以上
  •  三、操行成績 80 分(含)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 四、為獎勵勤奮向學、資賦優異之清寒家庭、低收入戶、需急難救助、或原住民等成績 優異學子,將優先考量獎助
  • 五、曾於本公司寒、暑期或在學期間擔任實習生,且實習期現表現合格者優先發放
  • 六、排外條款:該學年已經通過或取得其他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公司保留最終 決定權
  • 伍、審查標準及程序:
  • 一、初審:由本公司委託校系所教授進行初審、推薦排序及提供審查意見後送本公司辦 理
  • 二、複審:初審合格學生由本公司安排複審
  • 三、依複審後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如複審成績相同者,則依在校學業成績高低排序錄 取
  • 四、確認錄取名單並由各校公告後,視情況於本公司頒獎典禮或學校校系所公開集會活動時表揚及頒發獎學金予受獎助學生
  • 陸、權利及義務:
  • 一、經申請並獲核定錄取之獎助同學,得於在學期間或暑假申請至本公司實習,本公司 依規定發給薪資報酬
  • 二、在本公司實習及工作期間,一切均依政府法令及本公司規定辦理
  • 柒、申請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12 年 09 月 30 日止
  • 捌、申請程序:
  • 一、符合申請條件者請填寫本公司提供之申請表,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後,逕送系所主任初審 
  •    研究所:碩二生依碩一學業成績單正本各乙份;大學部(大四生):大學三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 自傳
  • 各類技能檢定證件影本(未取得者免附)
  • 二、學校各系所於初審後,請配合於民國 112 年 09 月 30 日前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本公司 人力資源處進行複審
  • 三、所有申請案業經複審,將提報呈核本公司營運長核定後,錄取名單於民國 112 年 11 月中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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