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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 109學年度第 1 學期日間學制 研究生 轉所申請相關事項。

說明:

ㄧ、 申請期間: 自 109 年 4 月 16 日 (星期四 至 4 月 30 日 (星期 四 )止逾期恕不予受理 。

二、申請資格: 應合於本校博、碩士班章程第九條規 定, 研究生得申請轉所條件 詳如附件一 。

三、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請從本校首頁「 教 學務系統」 登入 「 教務系統 」中之「 轉 所 作業 」,點選 「 申請轉 所 」填寫資料, 列印 轉 所 申請書 即可 。

四 、 可互轉之 系 所 及不開放系所轉入

  (一) 養殖 系 、食科 系 、生科所、海生所、環漁 系 、海洋 系 、地 球 所、 海資所 、 環態所 、海洋生 物 科技博士學位學程 、 海洋資源與環境 變遷博士學位學程 及食品安全與風險管理研究所 以上系所可互 轉 。

  (二) 商船 系 、航管 系 及運輸 系,以上系所可互轉 。

  (三 )造船 系 、河工 系 、機械 系 、電機 系 、通訊 系 、資工 系 、 輪機系 、 光電 與材料科技學 系 及 海洋 工程科 技博士學位學程, 以上系所可 互轉 。

  (四 )開放 全部 系所 轉 入 :海洋 系、環態所、海文所、應英所 、應經所 海法所乙組 及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 。

  (五 )不開放任何系所轉入 :教研所及海法所甲組 。

五 、審查方式: 於申請期間送就讀系所指導教授、系所主任,並須經轉入系所 、 學位學程會議通過,並陳請教務長核定後,始得轉入

六 、 本案聯絡人註冊課務組歐素霞,分機: 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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