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修習中小學教育學程申請

110學年度修習中小學教育學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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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申請日期:110年4月19日起至110年4月30日( 受理時間為上班時間之每日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  招生名額:
(一)中學21名、小學20名.

(二)依規定申請人僅能就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或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擇一申請。

三.  報考資格:
(一)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不含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在學學生,且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名次在該系該班前50%以內,及每學期操行成績皆達80分(含)以上。

(二)碩、博士班(含在職進修學位班)在學學生,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同意,且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含)以上及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含)以上。

四.  報名費600元整,報名完成後若無法應試不能辦理退費請於報名前審思後再行報名。

五.  筆試及口試日期
(
一)筆試110年5月13日(四)上午10時20分至12時5分(第3-4節)。
(二)口試
110年5月14日(五)下午1時10分開始(每人約10分鐘,下午若有課程,請務必於報名時提早告知在可能的情形下會儘量協助安排)。
(三)筆試及口試不能請假補考,當日若有撞堂須要向授課老師請假者,請於報名結束後向師培中心申請參加甄試證明。

六.  詳情請洽教育學程網頁 https://tec.ntou.edu.tw/p/406-1019-57273,r542.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