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106年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台鐵招考)

一、 報名日期:106.03.10 - 03.20
 
  採網路報名者: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 考選部 全球資訊網 ,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 網址 直接進行報名,並自行下載列印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鐵路特考/台鐵招考/鐵路局特考/鐵路局考試/鐵路局招考)
二、 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 高員三級: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
2.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二) 員級: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三) 佐級:不限學歷。
(四) 體檢項目請參考「鐵路各級資位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
三、 錄取人數:暫定需用名額882名
  高員三級考試設會計等7類科共24名、員級考試設事務管理等8類科共157名、佐級考試設事務管理等10類科共701名。
高員三級 24 名 業務類 會計 3 技術類 土木工程 2
材料管理 1 機械工程 5
    電力工程 3
    電子工程 9
    資訊處理 1
員級 157 名 業務類 事務管理 1 技術類 土木工程 3
材料管理 1 機械工程 20
運輸營業 91 電力工程 15
    電子工程 25
    資料處理 1
佐級 701 名 業務類 事務管理 14 技術類 土木工程 4
材料管理 1 機械工程 101
運輸營業 76 機檢工程 100
場站調車 139 電力工程 81
  電子工程 76
養路工程 109
一、 考試日期:106.06.17 - 06.19
  (一)高員三級考試:預測 106.06
(二)員級考試:預測 106.06
(三)佐級考試:預測 106.06
  考試均分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8考區舉行。佐級考試車輛調度、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4類科第二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二、 考試科目:
  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及格者,依考試總成績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第二試體能測驗之種類、內容與及格標準,依各業別應試科目表之規定辦理。
(一) 高員三級:
 
各科別普通科目 ◎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
業務 會計 企業管理鐵路法、◎中級會計學、◎成本與管理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公司法
材料管理 ◎民法鐵路法企業管理、物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國際貿易
參考書目: 鐵路特考-財料管理(高員三級) 
技術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測量學結構學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機械工程 熱工學、流體力學、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機械設計自動控制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
電力工程 計算機概論電路學、◎工程數學、電子學電機機械、電力系統
電子工程 計算機概論電路學、◎工程數學、電子學、電磁學、半導體工程
資訊處理 資料結構、程式語言、資料通訊、資訊系統與分析、資料庫應用、資訊管理
(二) 員級:
 
各科別普通科目 ◎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
業務 事務管理 ※ 行政法概要鐵路法概要政府採購法概要事務管理概要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事務管理(員級)
材料管理 物料管理概要、鐵路法概要政府採購法概要、國際貿易概要
運輸營業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應試科目修正如下:
民法概要鐵路法概要企業管理概要鐵路運輸學概要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運輸營業(員級) 
技術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學概要測量學概要結構學概要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土木施工學概要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土木工程(員級)
機械工程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應試科目修正如下:
機械原理概要機械力學概要機械製造學概要、基本電學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機械工程(員級)
電力工程 基本電學電工機械概要、輸配電學概要、電子學概要
電子工程 基本電學、※計算機概要、電子儀表概要、電子學概要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電子工程(員級) 
資訊處理 計算機概要、資料處理概要、資訊管理概要、程式設計概要
  高員三級、員級: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試題,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二小時。
※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百分之三十,英文占百分之四十,考試時間一小時。
(三) 佐級:
 
各科別普通科目 ※國文(測驗)、※公民英文
業務 事務管理 ※事務管理大意※法學大意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事務管理(佐級) 、 題庫版
材料管理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應試科目修正如下:
※材料管理大意、※政府採購法大意
運輸營業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應試科目修正如下:
※企業管理大意、※鐵路運輸學大意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運輸營業(佐級) 課文版題庫版考猜包
場站調車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應試科目修正如下:
鐵路運輸學大意、※鐵路法大意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場站調車(佐級) 
第二試: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以一千二百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五分五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六分二十秒以內。
技術 土木工程 ※土木監工大意、 ※測量學大意
機械工程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應試科目修正如下:
機械製造學大意、 ※機械原理大意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機械工程(佐級) 、 題庫版
第二試: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以一千二百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五分五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六分二十秒以內。
機檢工程 第一試:※基本電學大意※機械原理大意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機檢工程(佐級) 、 題庫版
第二試: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以一千二百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五分五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六分二十秒以內。
電力工程 電工機械大意※基本電學大意
參考書目: 鐵路特考-電力工程(佐級) 、 題庫版
電子工程 ※電子學大意※基本電學大意
參考書目:鐵路特考-電子工程(佐級) 、 題庫版
養路工程 第一試 ※鐵路工程大意、※鐵路養護作業大意
第二試: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負重走); 以負重四十公尺砂包跑走四十公尺一次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為二十秒以內。
  ※一、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一小時。
※二、公民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分別為公民占百分七十、英文占百分之三十,考試時間一小時
三、 總成績計算
 
(一) 筆試成績之計算,高員二、三級考試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員級考試、佐級考試及士級考試均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高員一級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依需要另定之。
(二) 本考試僅採筆試方式舉行之類科,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採筆試與口試二種方式舉行之類科,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九十,口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十;
採筆試與實地考試二種方式舉行之類科,實地考試成績與筆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百分之五十;
採第一試筆試與第二試體能測驗舉行之類科,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三) 但本考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口試、實地考試成績未達六十分或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或總成績未達五十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本考試得視類科需要,對特定科目設定最低錄取分數,未達該最低錄取分數者,不予錄取。
 
 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員級)
 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