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oia.ntou.edu.tw/files/13-1008-27745.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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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及評選標準:
1.申請人於申請期間與赴國外研修期間皆應為本校註冊生,且非為大一上學期之新生或當學期畢業之學生。
2.大學部學生須經就讀系所推薦;研究所學生須經指導教授同意。
3.建議語言能力須達以下標準:
l 英語標準:TOEFL(iBT) 80分(含)以上或IELTS6.5(含)以上
l 德語標準:B2 (含)以上
l 英/德語證明擇一繳交即可,如未達上述語言能力標準,請繳交符合本校赴外研修語言能力標準之文件及一封教授推薦函(請教授以英文撰寫,推薦函中須詳述在教授的評核下,同學的語言能力是否達對方學校要求)
4.本次該校開放申請系所為Faculty of Business and Engineering,請同學斟酌是否與目前所學專業相關,該校所提供之名額為5名。
5.評選標準: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赴姐妹校交換暨短期研修施行細則」之審查標準:外語能力30%、在校成績30%以及研修計畫及其他輔助文件40%進行審查。
交換期間:
2017年10月-2018年2月
備註:該校將於學期正式開始前舉行新生訓練(Orientation),實際學期及赴外起迄時間,請依該校行事曆為準。
校內收件截止日:
2017年5月2日下午5點前
申請程序:
→ 請依交換學生計畫確認單所列之順序,將海洋大學申請文件放置於L夾中繳交,請勿以任何方式裝訂,並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繳交與承辦人。
→ 繳交資料請務必提前與國際處承辦人預約時間並親自繳交,以檢閱文件是否有誤。
→ 因該校採用線上申請系統,待同學通過校內審核,國際處將協助同學進行線上申請作業,故,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僅需繳交「海洋大學申請文件」。
海洋大學申請文件(請參考附件,繳交文件請以中文為主):
1.海洋大學申請文件確認單
2.學生赴國外短期研修申請表
3.自傳(無特定格式)
4.讀書計畫(無特定格式)
5.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張A4白紙上,勿裁切)
6.歷年在校成績單(含名次排序)正本
7.外國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8.其他申請所需相關輔助文件,如作品檔案、獲獎證明等
注意事項:
1.學分轉換:申請者必須確認欲申請的課程有提供予交換生,並於出國前與所屬系所確認是否返校後可進行學分抵免。
2.返國後一個月內須繳交1,500字至2,000字心得及問卷至國際處(得由本處自行運用),並協助推動宣導本計畫。
3.曾獲獎助之學生若無故放棄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4.申請文件為個人重要資訊,請以電腦打字列印後親簽,或以原子筆正楷書寫後親簽繳回,請勿使用鉛筆、擦擦筆等,容易因環境變化影響內容保存。
聯絡資訊:
承辦人員:國際事務處 許媁涵小姐
聯絡電話:(02)2462-2192 分機1223
電子郵件:marberthsu@email.ntou.edu.tw
附加檔案: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赴國外研修要點
→交換學生計畫確認單
→德國維爾茨堡-施韋因富特科技大學資料